近日,我縣印發了《連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連江縣2022年城鎮基準地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出讓工作的意見》(閩委辦發〔2014〕18號),“基準地價原則上每二年更新一次,并根據市場變化適時進行調整”。按照《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城鎮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自然資辦〔2022〕2號)要求,對我縣城鎮基準地價進行修訂更新。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加強地價管理,完善科學的地價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基準地價對土地市場的調控作用,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進展
本次更新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組織,按規定履行了成果編制、聽證驗收、專題會審等相關程序。2023年4月23日,連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了聽證會,廣泛征詢相關意見;2023年7月20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專家對更新成果進行驗收,專家組認為該成果符合技術規程和相關規范要求,同意通過驗收;2024年5月31日,該成果經縣十八屆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四、范圍期限
本《通知》適用于連江縣城區及各鄉鎮規劃范圍內的土地,具體包括:①連江縣城區鳳城鎮、敖江鎮、江南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土地。②連江縣琯頭鎮、黃岐鎮、潘渡鎮、苔菉鎮、官坂鎮、馬鼻鎮、筱埕鎮、坑園鎮、東岱鎮、曉澳鎮、安凱鄉、浦口鎮、下宮鎮、透堡鎮、東湖鎮、蓼沿鄉、丹陽鎮、長龍鎮、小滄畬族鄉等十九個鄉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土地。③連江縣可門經濟開發區、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連江東浦工業集中區、連江琯頭粗蘆島船舶修造基地、連江西北經濟區、東湖山崗工業區等六個工業區規劃范圍內的工礦用地。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內如遇新一輪基準地價調整或其他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五、主要內容
(一)基準地價內涵
包括土地權利類型、估價期日、土地使用年期、土地開發程度、容積率、價格構成等。
(二)基準地價土地級別分布
包括商業服務業用地、居住用地、工礦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土地級別分布范圍。連江縣城區、鄉鎮和工業區各類用地具體級別分布范圍以基準地價圖為準。
(三)基準地價
包括商業服務業用地路線價、商業服務業用地基準地價、居住用地基準地價、工礦用地基準地價、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地下空間使用權基準地價以及各細分用地類型基準地價。
(四)基準地價修正參數
包括路線價臨街深度、臨街狀況、樓層修正系數,容積率修正系數。
六、關鍵詞詮釋
基準地價是指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對特定開發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定,并由政府確定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平均價格。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連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李先生
聯系電話:0591-2623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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